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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或称麻、大麻草)是来自蕁麻目大麻科的草本植物,特别是雌性植物经干燥的花和毛状体。其主要有效化学成份为四氢大麻酚(简称THC)。THC在吸食或口服后有精神和生理的活性作用。人类吸食大麻的历史长达千余年,20世纪在毒品和宗教方面的使用有增加倾向。 大麻是一種原產中國的經濟作物。在中國,大麻有六千多年的種植歷史。傳統中的六谷中就包括大麻。它的韌皮的纖維可以用於紡織粗、細麻布,制造繩索、麻線等,或用於造紙。它的籽可以搾油,做飼料,或者當中藥中的“火麻仁”。在20世纪初,拥有、使用和买卖大麻制品在全球很多地方成为非法。其后有些国家对其继续加强监管,有些国家(如荷蘭等民風較開放的國家)则放松了管制,造成实际合法。至今,大麻在世界大多数地方属于非法。
野生大麻野生大麻,特别是寻常大麻(Cannabis sativa L.var.indica Lamarck)在全球广泛存在,生长地区包括吉尔吉斯坦、阿富汗,中国部分地区、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印度和尼泊尔。另有“印度大麻”(Cannabis indica)主要生长在阿富汗、美属维尔京群岛和摩洛哥。各地的野生印度大麻基因成分不同。例如在温暖地带,野生印度大麻能长到六米高,但较为寒冷的地方有时候只有30厘米高。几乎每朵苞片花都结有种子。野生寻常大麻花苞细长分散,类似圣诞树形状。野生印度大麻则多密集枝条,花苞粗壮,结子较少。[1] 在很多地方,野生大麻因为政府清除和城市化,数量受到威胁。 古代历史人类吸食大麻的最早证据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 在今天的罗马尼亚境内一个古代墓地发掘出来的宗教用炭炉内有烧焦的大麻种子。[2]。 历史上使用大麻的以古代印度最为著名。大麻在梵文 裏称为ganjika(现代印度语言称作ganja)[3]。印度传说中的毁灭之神湿婆教信徒要崇拜这种植物。古代《吠陀经》裏传说的神圣致幻药物soma,有时也和大麻有关(soma一说是其他植物、菌类等)。 古代世界的斯基泰人和色雷斯人同样知道大麻。色雷斯人的巫师(kapnobatai,意为云上行者)通过燃烧大麻的花来达到灵魂出窍状态。人们猜测源于色雷斯的狄俄尼索斯狂欢仪式中也使用了吸食大麻。 宗教、灵学应用大麻有在宗教、灵学的悠久应用历史。特别是在印度,几个世纪来为游荡的圣人们(sadhu)所使用。在使用大麻方面更有名的是牙买加的拉斯特法理教(Rastafari)。另有历史学家怀疑:古代犹太人、早期基督徒、早期穆斯林苏菲派都使用过大麻。另外有一个武士宗教派别“Hashshashin”其名来自大麻树脂(Hashish)。 除此以外另有很多人使用大麻是出于与具体宗教无关的灵学需要。这类使用在全球很多地方是被禁止的精神;但越禁止越有人用,如歌手巴布·馬利所称:the more man smoke herb, the more Babylon fall[4])。 医学应用医学上,大麻经常被用来辅助某些晚期绝症(癌症、艾滋病)的治疗,用来增进食欲、减轻疼痛,可用来缓解青光眼和癫痫、偏头痛等神经症状,以及两极情绪不稳, 可以减轻化疗病人的恶心症状。虽然医用大麻在政治方面尚有争议,医生们经常非正式地向病人推荐使用。一类人工合成的大麻有效成分THC(称为Dronabinol或Marinol)在很多国家是公开的处方药。THC 还有减少动脉阻塞的效用[5]。一种用大麻提取物制造的舌下喷剂Sativex在加拿大被获准用来治疗多发性硬化症[6],并可以作为处方药合法进口到英国和西班牙[7]。 美国美国目前有11个州允许为了医疗目的拥有和使用大麻[8]。然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Gonzales v. Raich一案的判决中,认为《联邦列管物质法案》(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中包括大麻是符合宪法的,因而非医疗研究人员占有大麻产品属于违反联邦法律。以前的United States v. Oakland Cannabis Buyers Cooperative判决也是一样,法庭以8-0认定医用大麻不能算作特例,违反1类管制药品的规定[9] 这两个决定导致联邦法律和各州法律的不一致[10]。 致死剂量一般认为吸食大麻很难致死。按照《默克索引》(Meck Index)第12版的小鼠半数致死量(LD50)推算,体重75公斤的人需要同时吸食21克高效大麻,吸收所有的THC才可达到这个剂量。口服的话,需要量增加到大约一磅(454克)。只有静脉注射才可能理论上致死,虽然至今没有人采用。在2004年,英国有一起被验尸官定为“大麻过量致死”的死亡,但该结论还在争议之中。 使用大麻对健康的影响有相當多大麻對健康影響的研究,但是這些研究之間有所衝突;例如有些研究認為大麻比菸酒安全、有些則否定之。 2006年12月10日,英國慈善團體「年輕頭腦」(YoungMinds)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經常吸食大麻的年輕人罹患精神病的機率,是不抽大麻的年輕人的兩倍。這有一些對於長期使用大麻對於人類影響的決定性科學證據。[11] 許多試圖證明大麻的影響的早期發現大多為不可靠的,並且一般而言被視為是伪科学,有錯誤的研究,其中帶有嚴重的偏見與微弱的方法論。 最具意義的干擾因子為使用其他的毒品,包括酒精與香菸,並以大麻作為對照組。 参考资料资料
有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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