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公司

Article on other languages:

del.icio.us del.icio.us
Digg Digg
Furl Furl
Reddit Reddit
Rojo Rojo
Add to OnlyWire

合資公司,又稱 合營,簡稱 JV,一般定義為由兩家公司共同投入資本成立,分別擁有部分股權,並共同分享利潤支出風險、及對該公司的控制權,與策略聯盟不同。策略聯盟與公司股權無關,在形式上也較不嚴謹。合資公司可能只為一個專案或計畫而成立,也可能像索尼愛立信這樣以合資企業的形式持續合作經營。

目录

合資公司的形成原因

合資公司在石油公司非常常見,並常以一家本國公司與一家外國公司(其中 3/4 是國際企業)合作的形式成立。藉由這樣的合作形式,本國公司可以獲得它所不足的技術設備,而外國公司也可利用本國公司對該國的熟悉與政治關係。

一般來說,兩家公司合作並成立合資公司的原因如下:

  • 政府的鼓勵或法令政策
基於當地政府的鼓勵或法令限制,例如印度政府及限制國外公司在當地的持股最多只能到40%,而關稅政策也是國外公司藉由與當地公司合作成立合資公司的原因。
  • 進入國外市場
例如豐田汽車通用汽車合作成立的新聯合汽車製造公司中,豐田汽車取得進入美國市場的實際知識,而通用汽車則取得豐田汽車的技術與管理方法。
  • 資源互補
  • 分散風險

合資公司的失敗原因

據研究發現,公司之間有 30% 到 61% 的機率無法談成合資公司的合作關係,或是所成立的合資公司在五年內就失敗了(Osborn,2003)。此外,在低開發國家的合資公司也較不穩定,而與當地政府合作的合資公司的失敗機率也較大,似乎與私有企業對企業經營的實際知識的掌握較成熟有關。另外在需求與生產技術快速變動的情形下也較容易失敗。

因為參與雙方而導致合資公司失敗的原因可歸納如下列幾點:

  • 目標不同
  • 雙方或單方未揭露成功合作必要之資訊
  • 利潤分配問題
  • 溝通不良


實例

參考書目

  • Michael R. Czinkota, Ilkka A. Ronkainen, and Michael H. Moffett. "International Business, 6th edition",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Entry and Development, 296-297. South-Western, 2002.
  • Philip Kotler. "Marketing Management, 11th edition", in designing global market offering, 392. Prentice Hall, 2003

This article is from Wikipedia. All text is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